隨著7月1日《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》的正式實施,市民不禁要問,為什么上海的垃圾是按照可回收材料、有害垃圾、濕垃圾和干垃圾分類的。
我們為什么要根據這個標準分類?這主要由垃圾的成分和最終處理設施和工藝決定。我國生活垃圾具有三高一低的特點,即高含水量、高雜質、高有機物含量和低熱值。與國外相比,它們大多數是干凈的蔬菜。
中國人的飲食習慣使得廚房垃圾和其他垃圾占垃圾總量的50%左右。這種濕垃圾含水量高,熱值低。必須堆放5-7天,在熱值達到最合適的燃燒條件之前,必須排出垃圾總量。因此,具有民族特色的濕垃圾被歸為一類。
有害廢物是對人類健康或自然環境造成直接或潛在危害的廢物,主要包括廢電池、廢燈、廢藥物、廢油漆罐等。無論是填埋還是焚燒,都有很大的隱患。因此,有害廢物必須歸入單一類別,并單獨處理。第四類是除可回收材料、有害廢物和濕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。與其他城市不同,上海使用集裝箱運輸將垃圾通過水路運到老港口,因為集裝箱更加密閉,對沿途環境的影響更小。
垃圾處理作為一個整體,不是一個可以解決的問題。它涉及熱能、機械、煙氣控制和滲濾液控制。而且,垃圾具有很強的揮發性,日常垃圾不同,材料不均勻,難以控制其質量。上海的垃圾焚燒始于日本、美國和西班牙的技術,現在致力于獨立的技術研發和設備優化。
到2020年底,上海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能力將達到32800噸/日以上。上海的垃圾管理起步較早,規劃設計也相對先進。它可以實現先進的全球環境治理目標,從源頭上減少廢物產生,回收廢物,并通過燃燒廢物產生更多電力。